年3月16日早上,蓝某某骑着电动车缓缓停在雅星司法所门前,然后急匆匆的走进门来。见状,司法所工作人员便主动上前询问:据蓝某某称,他住在雅星镇八一居,自己小孩玩耍时不小心被邻居庄某某的狗给咬伤了,双方在协商赔偿的问题上发生了很大的分歧,希望司法所能介入帮忙调解。
当日下午,雅星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会上,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和狗咬伤后的后续问题争个不休。见状,司法所工作人员立马打断他们的“辩论赛”,让他们一个一个把事情的诉求讲明,然后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在赔偿这个问题上都各让了一步,最后以人民币元整为最终的赔偿数额握手言和。
至此,一宗因狗咬伤人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维护了一方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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