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4月26日丨海蓝控股(.HK)公告,内容有关集团于海南法院就总地盘面积约11.33万平方米的上述五宗土地的两宗土地的行政判决提起上诉及儋州市人民政府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总地盘面积约27.2万平方米的其他三宗土地的行政判决提起上诉。
于年4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儋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收回该等土地发出的该等决定书作出其行政判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集团在对行政判决提起的上诉中胜诉,而儋州市人民政府在对行政判决提起的上诉中败诉,并撤销儋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收回该等土地发出的该等决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