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
为加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适应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党史党建教研室:专职教师;2.经济学教研室:专职教师;3.自贸港建设教研室:专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交资料
1.身份证;
2.户籍材料;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投递邮箱:zgdzsw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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