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年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公告(第一号)
为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实现我市乡村医生全覆盖,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儋州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镇用”“镇属村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1名“镇属村用”乡村医生。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3、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面向全省。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二、招聘人员待遇
(一)编制隶属我市镇卫生院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二)人事关系在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至少5年,服从镇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镇属村用”的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原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乡镇卫生院保障不变,所服务辖区的基本药物补助和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医生的奖励性绩效,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镇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镇属村用”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我市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执行,同时确保乡属村用的医生平均收入水平高于卫生院平均收入水平。
三、招聘计划
详见《儋州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儋州政务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从年4月16日起至年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村卫生室,同意调剂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调剂到未能招聘到合格人员的村卫生室;
2、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
3、报名时间:年4月23日上午09:00-4月30日下午17:00
4、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和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