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吴振兴任儋州市副市长
TUhjnbcbe - 2025/2/11 17:01:00

11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按照法定程序,会议依法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代表辞职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

▲11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强向被任命人员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振兴颁发任命证书。

本次大会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张广英、王大辉、陈清奎、王建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大茂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英主持会议。

副市长赵江泽,市法院院长郑兰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市政协副主席、科工信局局长谢群峰,市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儋州市那大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观看那大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改专题纪录片;市政府关于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民政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工作报告。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监所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儋州市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代表辞职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一名省六届人大代表,决定任命吴振兴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颁发任命证书,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并向宪法宣誓。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那大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韦斌

1
查看完整版本: 吴振兴任儋州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