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我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我市对省外来(返)儋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请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儋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若各类地区之间有重合,则按照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分类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年11月17日市级疫情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那大镇:-兰洋镇:-和庆镇:-南丰镇:-东成镇:-光村镇:-王五镇:-雅星镇:-新州镇:-中和镇:木棠镇:-峨蔓镇:-白马井镇:-排浦镇:-大成镇:-海头镇:-干冲办事处:-新英湾办事处:-三都办事处:-